守护孩子的玩耍时光:GB 6675 报告全解析

发布日期:2025-06-24 18:14:48   浏览量 :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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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GB 6675 标准大揭秘

GB 6675.1:基本规范:明确了通用安全要求以及法律责任,对玩具的整体安全性定下了基调,比如规定了玩具中六种增塑剂的限量要求等,从源头上把控玩具的安全质量。

GB 6675.2:机械与物理性能:着重规定了玩具结构的安全性。像是小部件的尺寸必须符合标准,防止孩子误吞;玩具的边缘形状不能过于尖锐,避免划伤孩子;对于弹射类玩具,其弹射动能也有严格限制等。此外,还包括声学要求和磁性部件要求的测试,全方位保障玩具在机械和物理方面不会对孩子造成伤害。

GB 6675.3:易燃性能:对玩具易燃材料的使用以及燃烧速率做出了限制。例如,对于容易引发严重伤害的特定玩具,其易燃性要求更为严格,确保在意外接触火源时,玩具不会迅速燃烧,从而减少对孩子的伤害风险。

GB 6675.4:特定元素迁移:严格管控玩具中铅、镉、汞等重金属以及邻苯二甲酸酯类增塑剂等有害物质的迁移限值。孩子在玩耍过程中,很可能通过接触、啃咬玩具等方式摄入这些有害物质,该标准的设定就是为了防止此类情况的发生,守护孩子的身体健康。

二、检测核心项目,为玩具安全把关

GB 6675.1-2014-玩具安全第1部分:基本规范

测试条款
测试项目
5.3.7邻苯二甲酸酯
5.3.3其他玩具材料(除造型黏土和指画颜料)-特定元素的迁移


GB 6675.2-2014玩具安全第2部分机械与物理性能

章节

测试项目

适用年龄

4.1

正常使用

玩具应在可预见的正常使用状态下进行测试,以保证在玩具正常耗损的情况下,仍不会出现危险。

全年龄

标明可洗涤的玩具应按5.23进行洗涤预处理

玩具在测试前和测试后,均应满足第4章相关技术要求。

4.2

可预见合理滥用

玩具经过5.1-5.23相关正常使用测试后,如无特别说明,对于预定供96个月以下儿童使用玩具应按5.24进行滥用测试

0-8岁

玩具在测试前和测试后,均应满足第4章的相关要求

4.3

材料

全年龄

4.3.1

材料质量

目视检查应清洁干净,无污染。

4.3.2

膨胀材料

按5.2测试能完全容入试验器的玩具或部件,按5.21测试,任何部分膨胀不应超过原尺寸的50%。(本条不适用于玩具种植箱内的种子)

4.4

小零件

-

4.4.1

36个月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

玩具及其可拆卸的部件,按5.24测试后脱落部件,按5.2测试时均不应完全容入小零件试验器。

0-3岁

4.4.2

36个月及以上但不足72个月儿童使用的玩具

玩具及其可拆卸的部件按5.24测试如能容入5.2测试的试验器,应设警示说明。

无小零件有小零件有警示

3-6岁

4.5

某些特定玩具的形状、尺寸及强度

-

4.5.1

挤压玩具、摇铃及类似玩具

适用于:供18个月以下儿童使用的挤压玩具、摇铃玩具、出牙器及出牙玩具、儿童健身器的支架。也适用于供无人帮助不能独立坐起的使用的质量小于0.5kg玩具:供横越童床、游戏围栏和婴儿车串起来的玩具的可拆卸部件;婴儿健身器上可拆卸的部件。

全年龄

a)在进行5.3测试时,任何部分都不能突出于测试模板A的底部。

b)对带有球形,半球形或有圆形端部的玩具在进行5.3测试时,端部不应突出于补充测试模板B的底部。

4.5.2

小球

小球是经5.4测试后,完全通过小球测试模板的任何球形物品。

0-3岁;3-8岁

a)供36个月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不是应小球或有可拆卸的小球

b)供36个月及以上但不足96个月儿童是小球或含可拆卸的小球,或经5.24测试后脱出小球,应设警示说明。

4.5.3

毛球

供36个月以下儿童使用的毛球经5.24.6.3测试后如被拉脱,按5.5测试时应不能完全通过小球测试模板。在毛球拉力或扭力测试中从毛球上脱落的任何部件、组块或独立丝束,不应进行5.5测试。

0-3岁

4.5.4

学前玩偶

供36个月以下儿童使用的如a)头顶部圆形、球形或半球形,由收窄颈部连接圆筒形的无其他附件的躯干。b)总长度不超过64mm,并适用于附加或模型有类似帽子或头发等部件而不影响端部为圆形的玩偶,则其圆形端部不能容入并穿透测试模板B的整个深度。该要求同样适用于附加或模塑有类似帽子或头发等部件而不影响端部为圆形的玩偶。

4.5.5

玩具奶嘴

供36个月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奶嘴的奶头长度应不超过16mm。该长度是从奶头底部挡板到奶头最端部的距离。

4.5.6

气球

乳化橡胶制造的气球应设警示说明。

全年龄

4.5.7

弹珠

玩具弹珠,含有可拆卸弹珠玩具,经5.24测试后可能脱出弹珠的玩具,其包装上应设警示说明。

4.5.8

半球形玩具


0-3岁

4.6

边缘

-

4.6.1

可触及的金属或玻璃边缘

a)供96个月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上可触及金属或玻璃按5.8测试时不应是危险锐利边缘。如果未通过5.8测试,则应结合年龄和可预见使用,评估不合理伤害危险是否存在。

b)潜在的金属和玻璃锐利边缘紧贴玩具表面,且与表面的间隙不超过0.5mm。则该边缘认为是不可触及的。

c)电导体金属片、玩具显微镜的盖玻片和载玻片的边缘是功能性边缘,无须警示说明。

0-8岁

4.6.2


功能性锐利边缘

a) 供36个月以下儿童使用玩具不应有可触及的功能性危险锐利边缘。

0-3岁;3-8岁

b) 供36个月及以上但不足96个月儿童使用的玩具,如因功能必不可少而存在时,则应设警示说明,且不应存在其他非功能性锐利边缘。

4.6.3

金属玩具边缘

供96个月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的可触及金属边缘,包括孔和槽:

不应含有危险的毛刺或斜薄边;

0-8岁

或将金属边折叠、卷边或形成曲边;

或用永久保护件或涂层予以覆盖。

无论用何种方法处理边缘,均应通过5.8测试。

4.6.4

模塑玩具边缘

供96个月以下儿童使用的模塑玩具的可触及边缘、边角或分模线不应有危险的锐利的毛边或溢边;或加以保护使之不可触及。

4.6.5

外露螺栓或螺纹杆的边缘

螺栓或螺纹杆可触及的末端不应有外露的锐利边缘或毛刺;

全年龄

或其端部应有光滑的螺帽覆盖,使锐利的边缘和毛刺不可触及。

任何保护性圆帽在经5.24的跌落试验过程中不管是否与撞击面接触,还应通过5.24.7、5.24.5和5.24.6.1测试。

4.7

尖端

-

4.7.1


可触及的锐利尖端

a) 供96个月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可触及尖端按5.9测试不应是危险锐利尖端。如果未通过测试,则应结合年龄和可预见使用,评估不合理伤害危险是否存在。

0-3岁;3-8岁

b)潜在的锐利尖端紧贴在玩具表面,且与表面间隙不超过0.5mm,则为不可触及的。

c) 供36个月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的尖端最大横截面直径小于等于2mm,在进行5.9测试时,即使不是锐利尖端,但被认为是潜在危险尖端,应结合使用年龄和可预见使用,评估是否会产生伤害危险。

4.7.2

功能性锐利尖端

a) 供36个月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不应有可触及的功能性锐利尖端。

b) 供36个月及以上但不足96个月儿童使用的玩具,如因功能必不可少而存在的功能性尖端,则应设警示说明,且不应存在其他非功能性锐利尖端。

4.7.3

木制玩具

玩具中木制部分的可触及表面和边缘不应有木刺。

全年龄

4.8

突出部件

4.8.1

突出物

如果突出物存在刺伤皮肤的潜在危险,则应用合适方式加以保护。按5.24测试,保护帽或者盖不应从玩具上分离。供重复组装和拆卸的玩具,应对其独立部件和根据包装、说明书或其他广告资料组装好的玩具分别进行评估。

4.8.2

把手和其他类似的管子

把手端部应装有扩大的手把套。其他类似管件的末端应装有端塞或者以其他保护方式加以保护。手把套和其他保护件在70N的拉力下不应分离。

4.9

金属丝和杆件

a)用于玩具中起增加刚性和固定外形的金属丝或其他金属材料。如用一定外力可弯曲60°角,按5.24.8测试时不应断裂而产生危险锐利尖端,锐利边缘或突出物危险。

b)玩具伞伞骨的末端应加保护,如按5.24.6.4测试时,保护件被拉脱,则按5.8和5.9测试时,伞骨末端不应有锐利边缘和锐利尖端,或突出物危险,伞骨最小直径为2mm,末端应圆滑、无毛刺。

4.10

用于包装或玩具中的塑料袋或塑料簿膜

软塑料薄膜或软塑料袋的外形最小尺寸大于100mm,应符合以下要求中的一条:

平均厚度大于或等于0.038mm,且最薄厚度不应小于0.032mm;

或应有界限清晰的孔,且在任意最大为30mm×30mm的面积上,孔的总面积至少占1%(孔中物质已被去掉)。

4.11

绳索和弹性绳

-

4.11.1

18个月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上绳索和弹性绳

按5.11.1测量时,绳的厚度(最小尺寸)应大于或等于1.5mm。本要求不适用于带状物。

0-18月

玩具上含有或系有的绳索/弹性绳如果能缠绕形成活套或固定环,当施以25N±2N的拉力测量时,其自由长度应小于220mm。

绳索/弹性绳或多段绳/弹性绳如果能与玩具的任何一部分(包括绳索/弹性绳索末端的珠状物或其他附着物)缠绕形成活套或固定环,当施以25N±2N的拉力测量时,活套/固定环的周长应小于360mm。

4.11.2

18个月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上的自回缩绳

按5.11.2测试时,其在驱动机构中可触及绳索的回缩长度不应超过6.4mm。

4.11.3

36个月以下儿童使用的拖拉玩具上的绳索或弹性绳

施以25N±2N拉力后,测量其长度大于220mm,则不可连有可能使其缠绕形成活套或固定环的珠状物或其他附件。

0-3岁

4.11.4

玩具袋上绳索

用不透气材料制成的玩具袋的开口周长如果大于360mm,则不应用拉线或拉绳作为封口形式。

0-3岁

4.11.5

童床或游戏围栏上悬挂玩具

连接其上的悬挂玩具应设警示说明,提醒注意当婴儿开始用手和膝盖支撑向上时,若不移开悬挂玩具会产生危险。说明书中还应有正确安装指导说明。

4.11.6

童床上健身玩具及类似玩具

连接其上的 悬挂玩具应设警示说明,强调当婴儿开始用手和膝盖支撑向上时,若不移开健身玩具会产生危险。说明书中还应有正确安装指导说明。

4.11.7

飞行玩具的绳索、细绳或线

系在玩具风筝或其他飞行玩具上超过1.8m长的手持绳索、细绳或线,按5.11.3测量的线电阻率应大于108(W/cm)。

玩具风筝和其他飞行玩具应设警示说明。

4.12

折叠机构

-

4.12.1

玩具推车、玩具婴儿车及类似玩具。(具有折叠和滑动机构的玩具推车、玩具四轮婴儿车、玩具婴儿车和类似玩具)

a)含有手柄或其它结构部件可能全折叠而压在孩子身上的玩具

至少应有一个主要锁定装置及一个副锁定装置,二者应直接作用于折叠机构上。

全年龄

当玩具竖起时,至少其中一个锁定装置应能自动锁定。

按5.22.2测试时,玩具不应折叠,两个锁定装置都不应失效。

玩具推车或玩具婴儿车可能在锁定装置未生效的情况下部分竖起,则在此种状态下应通过5.22.2测试。

b)不存在手柄或其它结构部件会折叠而压在儿童身上产生危险的玩具推车和玩具摇篮车

至少应有一个锁定机构或安全止动装置,这些装置可以是手动的。

按5.22.2测试时,玩具不应折叠,锁定装置或安全制动装置不应失效或松脱。

玩具推车或玩具婴儿车可能在锁定装置未生效的情况下部分竖起,则在此种状态下应按5.22.2测试。

4.12.2

带有折叠机构的其他玩具(可支撑儿童质量或相应质量的玩具中的折叠机构支架或支撑杆

a)有安全止动或锁定装置的玩具按5.22.3测试,玩具不应折叠。

b)运动部件之间有足够的间隙以防玩具意外突然移动或折叠时,手指或脚趾被压伤或划伤。如果插入ø5mm的圆杆,应也可以插入ø12mm的圆杆。

4.12.3

铰链线间隙

玩具上固定部分和质量超过0.25kg的活动部分在铰链线上有缝隙,其铰链线上可触及间隙可插入ø5mm圆杆,则在铰链线上的所有部位都应插入ø12mm的圆杆

4.13

孔、间隙、机械装置的可触及性

-

4.13.1

刚性材料上的圆孔

供60个月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中的任何厚度小于1.58mm的刚性材料上的可触及的圆孔,如果可插入ø6mm的圆杆,且插入深度大于或等于10mm,则应可插入ø12mm的圆杆。

0-5岁

4.13.2

活动部件间的间隙

供96个月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如果活动部件可触及的间隙可插入ø5mm圆杆,则应可插入ø12mm的圆杆。

0-8岁

4.13.3

乘骑玩具的传动链或皮带

乘骑玩具中的动力传动链或皮带应加保护罩使其不可触及,保护罩覆盖范围应包括(侧面A)和(侧面B)。按5.7测试,传动链或皮带、链齿轮或者皮带轮从侧面A测试应不可触及;传动链与链齿轮之间接合处或者皮带与皮带轮之间的接合处从侧面B测试应不可触及,若不使用工具,保护罩不可移开。

全年龄

4.13.4

其他驱动机构

玩具的发条驱动、电池驱动、惯性驱动或动力驱动机构应加以封闭,不应露出可触及锐利边缘或锐利尖端或其他压伤手指或身体其他部位的危险部件。

4.13.5

发条钥匙

供36个月以下儿童使用的发条玩具,如果钥匙爪形把手与玩具主体的间隙可插入ø5mm的圆杆,则无论钥匙在任何位置也应可插入ø12mm的圆杆,钥匙爪形把手上不应有可插入ø5mm的圆杆的孔。

0-3岁

4.14

弹簧

如果盘簧在使用中的任何螺旋间距大于3mm,则盘簧应不可触及。

全年龄

如果拉伸螺旋弹簧受到40N的拉力时,螺旋间距大于3mm,则弹簧应不可触及。

如果压缩弹簧处于静止状态,螺旋间距大于3mm,并且玩具在使用时,该弹簧可能承受大于40N的力,则弹簧应不可触及。

4.15

稳定性及超载要求

-

4.15.1

乘骑玩具及座位稳定性(适用于供60个月以下儿童使用的乘骑玩具和有座位的落地式玩具)

可用脚起稳定作用的玩具的侧倾稳定性

对于座位离地面的高度为27cm或以上,且儿童的脚和/或腿在侧面的活动为受限制可起稳定作用的乘骑和有座位的落地式玩具,按5.12.2测试时,不应倾倒。

0-5岁

不可用脚起稳定作用的玩具的侧倾稳定性

对于儿童的脚和/或腿在侧面的活动受限制的乘骑玩具和有座位的落地式玩具,按5.12.3测试时,不应倾倒

前后稳定性

对于乘骑者不能方便地用腿起稳定性作用的乘骑玩具和有座位的落地式玩具,按5.12.4测试时,不应向前或向后倾倒。

4.15.2

乘骑玩具及座位的超载性能

乘骑玩具、有座位的落地式玩具和设计用来承受儿童全部或部分体重的玩具,按5.12.5和5.24.4测试时,不应倒塌。

全年龄

4.15.3

静止在地面上的玩具的稳定性

高度大于760mm且质量超过4.5kg的静止在地面上的玩具,按5.12.6测试时,不应倾倒。

全年龄

4.16

封闭式玩具

全年龄

4.16.1

通风装置

用密闭性材料制成、有门或盖、且封闭的连续空间大于0.03m3,内部尺寸均为150mm或以上的玩具应有不受阻碍的通风区域以供呼吸。

通风区域最少应含有单个开口面积至少为650mm²且相距至少150nn的两个开口。

或者含有一个将两个650mm²开口及之间间隔区域扩展为一体的具有等效面积的通风开口

将玩具放置在地板上任意位置,且靠在房间角落的两个相交90°角的垂直面时,通风开口应保持不受阻碍

如果用一个固定隔板或栅栏(两个或以上)隔开,能有效地使连续空间的最大内部尺寸小于150mm,则不需要通风区域。

4.16.2

关闭件

盖子、门及类似装置

关闭件或类似封闭式玩具的装置,不应配有自动锁定装置。

按5.13.1测试时,开启关闭件的力应不大于45N。且不应在盖、盖板和门上使用纽扣、拉链及其他类似的紧固装置。

全年龄

4.16.2

关闭件

玩具箱及类似玩具中的盖的支撑装置

a)具有垂直开启的铰链盖的玩具箱及类似玩具应安装有盖的支撑装置,在按5.13.2.2进行7000个开关周期测试前后,在距充分闭合处50mm至距充分闭合处不超过60°的弧形行程中的任何一个位置上,盖在其质量作用下,落下的行程不应大于12mm。测试应按5.13.2.1进行。

b)盖的支撑装置应不需使用者调节就能保证盖完全支承;按5.13.2.2测试后,无需使用者进行调节仍符合上述a)的要求

c)玩具盖和盖的支撑装置应符合4.12的要求

d)玩具箱盖及盖的支撑装置应附有如何正确安装和维护的说明

封闭头部的玩具

用气密性材料制成的封闭头部的玩具,应有靠近嘴部和鼻部的不受阻碍的通风区域以供呼吸。

通风区域至少应含有单个开口面积至少为650mm²且相距至少为150mm的两个开口

或者设有一个将两个650mm²开口及之间间隔区域扩展为一体的具有等效面积的通风开口。

4.17

仿制防护玩具(头盔、帽子、护目镜)

所有覆盖面部的刚性玩具(如护目镜、太空盔或面罩)。遮盖眼睛的玩具,在眼睛处有开孔的玩具,按5.14测试,不应产生锐利边缘,锐利尖端或可能进入眼内的松脱部件。本条适用于用于遮盖眼镜的玩具,以及在眼睛处有开孔的玩具。

预定供儿童穿带的仿制防护玩具(包括但不限建筑头盔、运动头盔和消防头盔)及其包装上应设警示说明。

全年龄

4.18

弹射玩具

4.18.1

一般要求

玩具弹射物和弹射玩具应符合

a)硬质弹射物的端部的半径不小于2mm。

b)高速旋转翼或螺旋桨的周围应设计为圆环状,以减少可能的危险。如未启动时其处于折叠状态的玩具,其边缘和端部应用合适的弹性材料制成。

4.18.2

蓄能弹射玩具

a)按5.15测试时,如弹射物动能超过0.08J,则

1)弹射物应有用弹性材料制成的保护端部:保证单位接触面积的动能不超过0.16J/cm2。

2)该保护端部经5.24.5和5.24.6.4后,不应与主体分离,除非分离部分仍符合本标准的相关要求;或与主体分离后,该弹射物不能从预定弹射机构中发射。

3)对非正常使用的潜在危险应设警示说明。

b)按5.15时,弹射物不应有危险锐利边缘和锐利尖端。

c)弹射机构在未经改装的情况下,不应能发射非本身专用的其他任何可能有潜在危险的弹射物;如果弹射机构能发射非玩具本身提供专用的弹射物,应设警示说明。

4.18.2

蓄能弹射玩具

d)按5.2测试时,所有弹射物均不应完全容入小零件试验器。本要求全年龄组适用。

全年龄

在合理可预见滥用测试过程中产生小零件,不能作为弹射物被发射机构发射出去,否则视为不符合本要求。

4.18.3

非蓄能弹射玩具


a)如果弹射物是箭状或镖状,则弹射物应:1)有一保护端,并与箭杆的前端成一整;2)有一磨钝的前端并连有保护端;3)该保护件的端部撞击面应不小于3cm2,除非用磁性吸盘做箭头,否则保护端应用合适的弹性材料制成。

b)按5.24.5和5.24.6.4测试后,该保护件:1)不应与主体分离,或2)与主体分离,但弹射物不能被预定发射机构发射。

c)对于弓箭套装,按5.15测试,如果箭的最大动能超过0.08J,则单位撞击面的动能不应大于0.16(J/cm2)。

d)非正常使用的潜在危险应设警示说明。

4.19

水上玩具

水上玩具上的所有气门嘴都应有止回阀及永久连接于玩具上的气门塞。

当玩具充满气体时,气门塞应能塞入气门座,其留在外部的部分突出玩具表面高度不应超高5mm。

不应有暗示在无人监护下使用该类玩具是安全的文字或图案。

水上玩具应带有符合B.2.6的警告语。

4.20

制动装置

本要求不适用于下列玩具:用手或脚对驱动轮提供动力或轮被直接驱动的玩具;未负载时最大速度为1m/s、座高小于300mm、脚是自由的电动乘骑玩具;玩具自行车。

4.20

制动装置

a)按5.16.1测试判定为自由轮的机械或电动乘骑玩具应:有一个制动装置;按5.16.2测试时,玩具移动距离不应大于5cm;质量大于或等于30kg的乘骑车,应有制动锁定装置。

全年龄

b)电动童车应有一开关操作,松开该开关时动力电源应自动断开而不使玩具倾倒。使用制动装置时电源自动切断。

4.21

玩具自行车

4.21.1

使用说明

玩具自行车应附有组装和维护说明,应有提醒使用玩具自行车的儿童的父母或看护者注意乘骑玩具自行车可能存在的危险及应采取的防范措施。

4.21.2

鞍座的最大高度

鞍管上应有标示最小插入车架深度的永久标记。最小插入标记应位于距离鞍管插入端最小2.5倍鞍管直径的部位上,且标记刻度不应影响鞍管的强度。

4.21.3

制动要求

符合5.16.1的自由论玩具自行车应在后轮安装一个制动装置。

对于手闸装置,从手闸闸把中点与车把外表面的距离d不应超过60mm。手闸闸把经调节器调节应能够达到上述尺寸的要求。手闸闸把的长度l最少应为80mm。

按5.16.3测试时,玩具移动距离不应大于5cm。

4.22

电动童车的速度要求

按5.17测试时,电动童车的最大速度不应超过为8km/h。

4.23

热源玩具

本要求不适用于化学或类似试验装置中的燃烧器、灯泡或类似物品

按5.18测试时:

a)在满负荷输入时,带热源的玩具不应燃烧。

4.23

热源玩具

b)手柄、按钮和其他手可触及的部件的温升不应超过以下数值:金属部件:25K;玻璃或陶瓷部件:30K;塑料或木制部件:35K

全年龄

c)玩具其他可触及部件的温升不应超过以下数值:金属部件:45K;其他材料部件:55K

4.24

液体填充玩具

按第5章进行相关测试后,含有不可触及液体的玩具按5.19测试后,玩具不应导致可能产生潜在危害的液体渗漏。

液体填充出牙器和液体填充牙咬玩具应标有不可放置于冷冻室的警示说明。

4.25

口动玩具

a)按5.2测试,口动玩具及其可拆卸零件不应完全容入小零件测试器。

b)口动玩具的不可拆卸零件,经5.24.5和5.24.6.1测试后如果脱落,则所脱落的任何部件应能通过5.2测试。

c)含有松动部件的口动玩具,经5.20测试后,不应脱出任何按5.2测试时能完全容入小零件测试器的部件。

d)安装在气球上可拆卸或不可拆卸的吹嘴应符合4.25a)和4.25b)的要求。

4.26

玩具滚轴溜冰鞋、单排滚轴溜冰鞋及玩具滑板

玩具滚轴溜冰鞋、单排滚轴溜冰鞋及玩具滑板是设计供体重不超过20kg儿童使用的产品。

玩具滚轴溜冰鞋、单排滚轴溜冰鞋及玩具滑板应标有警示说明,以提醒使用时须佩带保护装置以及产品是设计供体重不超过20kg儿童使用的产品。

4.27

玩具火药帽

玩具火药帽在可预见的合理使用过程中不应产生可能伤害眼睛的火花、灼热的物体及碎片。

玩具火药帽的包装盒上应设警示说明。

4.29

磁体和磁性部件

-

4.29.1

供8岁及以上儿童使用的磁/电性能实验装置

供8岁及以上儿童使用的磁/电性能实验装置,如果磁性部件符合下列条件,应标明警告语:

8岁以上

按照5.27测试时,磁通量指数大于或等于50kG²mm²(0.5T²mm²)并且;

按照5.2测试时,完全容入小零件测试器。

4.29.2

带有磁体和磁性部件的所有其他玩具

a)松散的磁体和磁性部件在按照5.27测试时,磁通量指数应小于50kG²mm²(0.5T²mm²),或按照5.2测试时不能完全容入小零件测试器。

0-8岁

b)木质玩具、供在水中使用的玩具以及口动玩具的口部部件,如含有磁体和磁性部件的,应在按照4.29.2c测试之前,先按照5.29进行测试。

c)应按照规定的顺序对所有独立的磁性部件进行5.26;5.24.2;5.24.5;5.24.6.1;5.24.6.2;5.28;5.24.7;5.26测试。用于这些测试的部件事先不应进行正常使用和合理可预见滥用测试。

从玩具或松散的磁性部件上脱落的任何磁体和磁性部件,按上述条款进行测试后,进行5.27测试时磁通量指数应小于50kG²mm²(0.5T²mm²),或按照5.2测试时不能完全容入小零件测试器。

5

5.1

总则

测试前,每个试样应在温度为(21±5)℃的条件下至少放置4h,纺织品玩具和纺织品软体填充玩具应在温度为(21±5)℃、相对湿度为(65±10)%的条件下至少放置4h,测试应在玩具从预处理环境中取出后5min内开始。


5.2

小零件测试

在无外界压力的情况下,以任一方向将玩具放入小零件试验器


对于玩具的可拆卸部件及按5.24测试后脱落的部件,在无外界压力的情况下,以任一方向将玩具放入小零件试验器,确定玩具或任一可拆卸部件或脱落部件是否可完全容入小零件测试器。


5.3

某些特定玩具的形状及尺寸测试

将测试模板A 用夹具固定好,使槽的轴线基本垂直并使槽的上下开口处畅通无阻。调整被测试的玩具,使其以最有可能进入并穿过测试板内的槽的方向将玩具放入槽内,使作用在玩具上的力仅是它本身的重力。观察玩具任何部分是否穿过测试模板的孔的全部深度。


对具有近球形、半球形或圆形的张开端部的玩具,应用测试模板B重复上述测试程序对其近球形、半球形或圆形的张开端部进行测试。


5.4

小球测试

将小球测试模板放置好并夹紧,使槽的轴线基本垂直并使槽的上下开口处畅通无阻,将球放置在最可能允许其通过测试模板槽口的位置进行测试,并保证作用在球上的力仅是其重力。确定球是否能完全通过测试模板。


5.5

毛球测试

将小球测试模板放置好并夹紧,使槽的轴线基本垂直并使槽的上下开口处畅通无阻,将毛球放置在最有利于通过测试模板槽口的位置进行测试,并先将纤维的自由端放进测试模板。并保证作用在毛球上的力仅是其自身的重力。确定毛球是否能完全通过测试模板。


5.6

学前玩偶测试

将图测试模板B放置好并夹紧,使槽的轴线基本垂直并使槽的上下开口处畅通无阻。将学前玩偶放置在最有利于圆形末端通过测试模板槽口的位置进行测试,保证作用在玩具上的力仅是其自身的重力。确定圆形末端是否穿透测试模板的孔的整个深度。


5.7

玩具部分或部件的可触及性测试

a)任何孔、缺口或其他开口的最小开口尺寸如果小于适用探头的轴肩直径,探头插入深度到轴肩部分为止。


b)任何孔、缺口或其他开口在使用探头A 时,其最小开口尺寸如果大于探头A 的轴肩直径但小于187mm;或在使用探头B时,其最小开口尺寸如果大于探头B的轴肩直径但小于230mm,则插入一适用带延伸部分的探头,使其在任何方向达到上述孔、缺口或最小开口尺寸的2.25倍以确定测试可触及的总插入深度,测量可从开口的平面上任何一点得到。


c)任何孔、缺口或其他开口在使用探头A 时,其最小开口尺寸为187mm 或以上,或在使用探头B时,其最小开口尺寸为230mm 或以上,测试可触及性的总插入深度不受限制。除非在原来的孔、缺口或开口内还有其他孔、缺口或开口,其尺寸应符合本条a)或b)。在这种情况下,按本条a)或b)中的适用程序进行测试。如果两种探头都需要使用,应采用187mm 或以上的最小开口尺寸确定不受限制的插入深度。


5.8

锐利边缘测试

将自粘测试带按要求贴在芯轴上,然后使芯轴沿被测试的可触及边缘旋转360°,检查测试带被切割的长度。如果自粘测试带超过50%被完全割裂,则该边缘被视为锐利边缘。


5.9

锐利尖端测试

将锐利尖端测试仪放在可触及尖端上,检查被测试的尖端是否能插入锐利测试仪达到规定的深度。被测尖端插入深度决定了锐利度。

如果尖端能接触到凹入测量盖(0.38±0.02)mm 的感应头,并可克服2.5(0-0.3)N的弹簧力,使感应头移动(0.12±0.02)mm,该尖端确定为潜在的锐利尖端。


5.10

塑料薄膜厚度测试

在不拉伸的情况下将被测试塑料袋沿接缝裁开,成为两块单独的薄膜,在每张薄膜上取任意100mm×100mm 面积的部分,如果不能取100mm×100mm 的面积,则取直径为100mm 的圆形薄膜。使用符合GB/T6672的精度为4μm 的测厚仪对对角线上10个等距点的厚度进行测量。


5.11

绳索测试


5.11.1

绳索厚度测试

对绳索施加(25±2)N 的拉力。

用仪器精度为±0.1mm 测厚仪测量沿绳索长度的3个~5个点的绳线厚度。对于厚度接近1.5mm 的绳索,使用非压缩方法(如光学投影仪)进行测量。计算绳索厚度的平均值。


5.11.2

自回缩绳测试

使用适当的夹子将玩具放置使拉绳垂直并且玩具处于最佳回缩位置。用0.9+00.05kg的重块拉伸绳线。对直径小于2mm的单纤维拉绳,加0.45kg(0~+0.05)的重块。判定拉绳回缩长度是否超过6.4mm。


5.11.3

绳的线电阻率测试

样品置于(25±3)℃、相对湿度50%~65%的空气中放置至少7h,并在此环境中测试。使用合适的仪器测试绳线的线电阻是否超过108 Ω/cm。


5.12

稳定性及超载测试


5.12.1

总则

如果该类玩具能同时承载两个或以上儿童的质量,则应同时测试每个坐或站立面。


5.12.2

可用脚起稳定作用的玩具的侧向稳定性测试

将玩具放置在与水平面成10°(0°~+0.5°)角的光滑斜面上。按标准要求将合适的负荷加载在玩具的站立面或座位上,施加的负荷应使其主轴与水平面垂直,设计负载使其中心的高度在坐立面上方(220±10)mm处。对所有的乘骑玩具,保证负载的重心处于设计的坐位面的最前端向后(43±3)mm和最后端向前(43±3)mm处。若未设计坐位面,将负载放置在合理的儿童可能选择去坐的不利位置。加载后1min内,观察玩具是否倾倒。


5.12.3

不可用脚起稳定作用的玩具的侧向稳定性测试

除斜面与水平面成15°(0°~+0.5°)角外,按5.12.2程序进行测试,在加载后1min内,观察玩具是否倾倒。


5.12.4

前后稳定性测试

对于有转向装置的乘骑玩具,应使转向装置位于:a)在向前位置;b)与向前位置偏左约45°角;c)与向前位置偏右约45°角

对于摇马,移动摇马至向前和向后的极限位置。

将玩具放置与水平面成15°(0°~+0.5°)角的平滑斜面上,按5.12.2程序进行测试,在加载后1min内,观察玩具是否倾倒。


5.12.5

乘骑玩具及座位的超载测试

将玩具水平放置,按要求对玩具的坐立或站立面施加适当的负荷。若玩具表示所要求的负荷高于标准中要求的正常负荷,则按标识的负荷进行超载测试。根据玩具是否倒塌判定它是否符合相应的要求。


5.12.6

静止在地面上的玩具的稳定性测试

将玩具放置在与水平面成(10±1)°角的平滑斜面上,让所有的可移动部件面向斜面下方尽量伸展。观察1min内玩具是否倾倒。


5.13

关闭件和玩具箱盖测试


5.13.1

关闭件测试

当关闭件处于关闭位置时,在离关闭件的几何中心点25mm以内的位置向外施加与关闭件平面垂直的(45±1.3)N的力,观察关闭件能否被打开。


5.13.2

玩具箱盖测试

在测试前,根据制造商的说明安装玩具箱盖。


盖的支撑装置测试

从该盖的最外边沿从开始测量,将盖提升到离完全闭合处的弧行程大于50mm,但距完全闭合处的弧度不大于60°的任何位置。放开盖,观察盖最外边缘上接近中心的一点的下落运动,判定盖下落是否超过12mm。


玩具箱盖的耐久性测试

将盖做将盖做7000次开启和闭合周期运动。一个周期包括把盖从完全闭合处提升到完全开启位置再回 到完全闭合处。为防止对连接盖的支撑装置的螺丝或其他紧固件施加过度的压力,应注意不要用力将 其作超过正常行程弧度范围的移动。 

完成一个周期的时间应为15s。7000个周期应在72h内完成,然后再重复5.13.2.1的测试。 

判定玩具箱盖和盖的支撑装置是否仍然符合4.16.2.2的要求


5.14

仿制防护玩具冲击测试

用适合的夹具将玩具夹紧,若眼睛处开孔,应使覆盖眼睛周围的部分处于水平面。将直径为16mm、质量为15(0~+0.8)g的钢球从(130±0.5)cm的高处跌落到玩具上部正常使用时覆盖眼睛周围的部位。如果眼睛处开孔,则钢球应跌落在正常使用时靠近眼睛的部分。钢球在自由下落时可通过延伸到离玩具表面约100mm 以内的中空管道加以导向,但不限制其自由落体运动。检查玩具是否产生危险锐利边缘、危险锐利尖端或能进入眼睛的松脱部件。


5.15

弹射物、弓箭动能测试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选定5次速度读数的最大值计算弹射物的动能。

若玩具不止一种弹射物,则每种弹射物的动能均应计算。对于带箭的弓,如果箭的长度允许,将弓弦尽量拉展,但最大不应超过70cm。


5.15.3.1

动能的测定






Ek —— 最大的动能值,单位为焦(J);

m —— 弹射物的质量,单位为千克(kg);

v —— 弹射物的速度,单位为米每秒(m/s)。


5.15.3.2

测定单位接触面积的动能

测定有缓冲头弹射物的接触面积的可接受的方法是:在弹射物上加卜适当的着色剂或墨水(如普鲁士蓝),向300mm±5 mm以外的垂直表面发射,并测量残留印迹的面积。另一种用被冲击表面(如覆盖复写纸)代替弹射物的表面积的方法会更精确。按用以下方法测定出撞击面积:

a)在弹射物的顶端加上适当的着色剂或墨水,将干净的白纸放在木板上,支撑住木板使其在冲击时不移动。将纸平摊在木板上,或在木板和复写纸间(复写面朝着白纸)放一张白纸,将之平摊在木板上。

b)将被测弹射物装进弹射机构中 将待发的弹射机构垂直对着木板表面,木板离弹射物顶端距离为300mm±5mm。若发射机构有不止一种速度档,则应以最大速度档发射;

c)将弹射物弹射至纸上。

d)测量白纸上印记的面积。撞击面积是最少五次测量结果的平均值。

e)计算单位接触面积的最大动能。


5.16

自由轮及制动装置性能测试


5.16.1

自由轮装置测定

按5.12.2(用脚稳定的玩具的稳定性测试)的方法将玩具水平放置,并按表2给玩具加载适当的负 载,在铺有 P60氧化铝纸的平面上以(2±0.2)m/s的速度匀速拖拉玩具,测试最大的拉力


5.16.2

非玩具自行车的机械或电力驱动乘骑玩具的制动性能测试

如5.12.2的方法将玩具放置在铺有 P60氧化铝纸的10°(0~+0.5)°斜面上,按表2施加适当的负载,使玩 具纵轴平行于斜面板。 在正常操作制动把手的方向施加(50±2)N 的力。 如果制动把手的使用方式与自行车手闸相似,则垂直于把手在其中部施加(30±2)N 的力。 如果制动装置由踏板操作,在踏板的操作方向施加(50±2)N 的力,产生制动效果。 若有多个制动控制装置,应分别进行测试。 检查玩具在制动装置上施力后移动是否大于5cm。


5.16.3

玩具自行车的制动性能测试

将玩具自行车加载(50±0.5)kg的负荷,其重心在儿童乘坐面上方150mm 处,将玩具自行车停放 在10°(0~+0.5)°的斜面上,其纵轴与倾斜面平行。 如果制动装置的操作由类似于自行车的手闸,则垂直于把手在其中部施加(30±2)N 的力。 如果制动装置由踏板操作,在操作方向施加(50±2)N 的力,产生制动效果。 检查玩具在制动装置上施力后移动是否大于5cm。


5.17

电动童车的速度测试

在玩具通常坐立或站立的位置加载质量为(25±0.2)kg的负荷。 在水平面上操作玩具,测定最大速度是否超过8km/h。


5.18

温升测试

在周围无风、温度为(21±5)℃ 的环境中,按使用说明以最大输入功率操作玩具,直至达到平衡 温度。测量可触及部分的温度并计算温升值。 观察玩具是否着火。


5.19

液体填充玩具的渗漏测试

将玩具置于(37±1)℃环境中处理最少4h。 在将玩具从预处理环境中取出后的30s内,用直径为(1±0.1)mm、顶端半径为(0.5±0.05)mm 的 钢针,在玩具外表面的任意部分施加5N(0~+0.5 N) 的力。 在5s内逐渐加力,并保持5s。 测试完成后,在施力处放上氯化钴试纸,检查玩具是否渗漏。同时用除针外的其他合适方法在任意 部位施加5+00.5 N 的压力。 在(5±1)℃温度下放置最少4h,对玩具进行重复试验。 完成后,检查玩具的渗漏性。 如使用的填充液体不是水,可使用其他适当的方法测定渗漏性。 注:不应使用氯化钴用于5 ℃测试,因为冷凝作用会导致错误的结果。


5.20

口动玩具耐久性测试

在玩具的气门嘴处连接一个在3s内能排出或吸入超过300cm3 空气的活塞泵,并安装一个放气阀,使得泵不能产生大于13.8kPa的正负压力。将玩具连续进行10次吹吸交替测试,每个吹吸过程是指在5s内完成、最少吹和吸各(295±10)cm3 的空气,该空气量包括可能通过放气阀释放的空气体积。如果玩具本身的排气阀可触及,则以上测试亦适用于该排气阀。按5.2(小零件测试)判定是否有完全容入小零件试验器的脱落部件。


5.21

膨胀材料测试

测试前,将玩具或可拆卸部件放置在(21±5)℃、相对湿度(65±5)%的环境中保持7h。用游标卡尺测量玩具或可拆卸部件X 、Y、Z 方向的最大尺寸。将玩具完全浸在(21±5)℃的去离子水中(2±0.5)h,保证水量足够,使浸泡测试最后还有剩余水量。用 夹子移取样品。如果因样品无足够机械强度而不能被移取,则认为该样品符合4.3.2的要求。允许用1min时间排去的样品中过量的水,再测量样品尺寸。计算X 、Y、Z 方向与原来测量尺寸的膨胀百分比。判定样品是否符合4.3.2的要求。


5.22

折叠机构及滑动机构测试


5.22.1

负荷测试

将(50±0.5)kg的负荷加载到玩具上。

对36个月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用(25±0.2)kg负荷加载。


5.22.2

玩具推车和玩具婴儿车测试

对玩具进行预处理:打开、折叠10次。


符合4.12.1a)规定的玩具推车和婴儿车。在水平面上竖起玩具,锁上锁定装置,按5.22.1加载合适的负荷,确保该负荷的质量由框架承载。如果必要,可使用支撑物以避免“座位”材料受损。放置的负荷应使折叠部件处于最不利位置,在5s内施加负载,持续5min。检验在不使用其中一个锁定装置的情况下,是否可以部分竖起玩具。如果可以,则应在部分竖起位置进行上述加载测试。如果主体上的座位可从车架上拆卸下来,也应只对车架进行测试,可以使用合适的支撑物来支持负荷。观察玩具是否折叠,且锁定机构是否仍然有效并可锁定。


符合4.12.1b)规定的玩具推车和婴儿推车。在水平面上竖起玩具,锁上锁定装置,按5.22.1加载合适的负荷,确保负荷质量由结构承载,如果必要,可使用支撑物使“座位”材料免受破坏,在折叠部分以最不利的位置给结构加载,在5s内施加负载,持续5min。检验在不使用其中一个锁定装置的情况下,是否可以部分竖起玩具。如果可以,则应在部分竖起位置进行上述加载测试。观察玩具是否折叠,且锁定机构或安全装置是否仍然有效并可锁上。


5.22.3

其他折叠玩具测试

竖起玩具。抬起玩具使其以任何方向倾斜于水平(30±1)°,观察锁定装置是否失效。


在(10+ 00.5)°的斜面上竖起玩具,并在其折叠部件处于最不利的位置上,锁上锁定装置,按5.22.1以适当的负荷加载5min,负荷置于儿童可能乘坐以及折叠部分处于最不利的位置,并确保加载于框架上。如有必要,可使用支撑物使座位材料免受破坏。观察玩具是否折叠或锁定机构是否失效。


5.23

可洗涤玩具的预处理

开始测试前,应确定每个玩具的质量。除非玩具制造商在永久标识上指定了不同的洗涤方法,其他可洗涤玩具用洗衣机和滚筒干衣机进行洗涤和干燥6次。任何商业售卖的家用洗衣机、干燥机和清洗剂均可用于本测试。待洗涤的玩具加上添加织物,总干重最小为1.8kg,一起放入全自动洗涤机器中,使用温水,标准洗涤模式下洗涤约12min。根据生产者的说明书,甩干玩具及添加的织物。当甩干后质量未超过洗涤前的干重的10%时,应认为玩具已甩干了。确定玩具是否符合第4章的有关要求。


5.24

可预见的合理滥用测试


5.24.1

总则

除非另有规定,本测试仅适用于96个月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

经过每个相应的测试后,玩具应仍能符合第4章的相关要求。


5.24.2

跌落测试

18个月以下,玩具质量<1.4kg,跌落高度138±5cm,跌落次数10次


18个月至96个月,玩具质量<4.5kg,跌落高度93±5cm,跌落次数4次


5.24.3

大型玩具的倾倒测试

大型玩具不应按5.24.2(跌落测试)测试,而应进行如下的倾倒测试:慢慢将玩具推过其平衡中心倾倒在5.24.2(跌落测试)描述的撞击面上,倾倒玩具3次,其中一次样品应处于最不利的位置。每次倾倒后,应使玩具自行静止。继续倾倒前,应检查和评估样品。


5.24.4

有轮乘骑玩具的动态强度测试

确定合适的负荷,以最不利的位置在玩具的站立面或座位上加载5min。在与玩具的正常使用一致的位置,固定负荷。以(2±0.2)m/s的速度驱动玩具向50mm 高的非弹性台阶撞击3次。如果玩具能同时承载两个或以上儿童的体重,则应同时测试每个坐立或站立的位置。


5.24.5

扭力测试

玩具上任何可能被儿童拇指和食指抓起或牙齿咬住的玩具突出物部分或组件应进行本测试。


按合理的测试位置固定好玩具,使用扭力测试用夹具将测试物件夹好。 用扭力计或扭力扳手顺时针方向施加(0.45±0.02)N·m 扭力至: a) 从原来的位置已转过180°;或者 b) 已达到要求的扭力。 5s内施加最大的转角或最大的要求扭力,并保持10s。移去扭力,测试部件回到松弛状态。 逆时针方向重复上述测试过程。 设计用来与棒或杆牢固装配并一起转动的可接触突出物、玩具部分或组件,应用夹具夹住上述棒或 杆以防一起转动。 假如由制造商用螺丝固定或按制造商说明用螺丝固定的玩具部件,在施加规定扭力时,如果上述部 件松动,则继续施加扭力至已达到所规定的扭力或上述部件松脱;如果该测试部件在小于规定扭力限量 时,明显继续转动而又不会松脱,则应终止测试。 如果该测试部件脱落后,导致该样品其他可被夹住的可接触部件暴露在外,则应对该部件进行扭力 测试。确定玩具是否仍继续符合第4章的相关要求。


5.24.6

拉力测试


5.24.6.1

一般拉力测试

玩具上任何可能被儿童拇指和食指抓起或牙齿咬住的玩具突出物部分或组件应进行本测试。


拉力测试应在5.24.5(扭力测试)测试的同一部件上完成。试验专用夹具的使用不应影响部件和玩具之间的完整结构,加载装置应是精度为±2N 的拉力计或其他适合测量仪器。用合适的夹具将试样固定在一个适宜的位置。在5s内,平行于测试部件的主轴,均匀施加(70±2)N 的力并保持 10s。移去拉力夹具,装上另一个适合于垂直主轴测试施加拉力负载的夹具。在5s内,垂直于测试部件的主轴,均匀施加(70±2)N 的力并保持10s。


5.24.6.2

填充玩具和豆袋类玩具的拼缝拉力测试

由柔软材料制成、具有拼缝的(包括但不限于缝合、粘合、热封或超声波焊接的拼缝)填充玩具或豆袋类玩具,应进行拼缝拉力测试。


拼缝钳夹住装配完整的填充玩具的表面材料,使ϕ19mm 的圆盘的边缘在拼缝最近处接近拼缝线且距离不小于13mm。在5s内,均匀施加(70±2)N 力并保持10s。如果测试人员通过拇指和食指,不能将临近拼缝的材料用ϕ19mm 的圆盘的拼缝钳夹住,拼缝测试可不进行。在这种情况下,应在玩具的臂、腿或其他部位,按5.24.5(扭力测试)和5.24.6.1(一般拉力测试)进行测试。


5.24.6.3

毛球拉力测试

毛球应按5.24.5(扭力测试)进行测试和进行如下的拉力测试:一件拼缝钳夹住毛球,另一件拼缝钳夹住玩具材料。在5s内,均匀施加(70±2)N 的力并保持10s。


5.24.6.4

保护件拉力测试

在5s内,对被测试保护件均匀施加(70±2)N 的拉力并保持10s。


5.24.7

压力测试

任何按5.24.2(跌落试验)测试时不能被跌落板触及但能被儿童触及的玩具表面部位应进行本测试。


36个月以下114±2.0N,36个月以上至96个月以下136±2.0N

加载装置应是一个ϕ(30±1.5)mm、最小厚度为10mm 的刚性金属圆盘。圆盘边缘应倒角成半径为0.8mm 圆弧,以消除不规则边缘。圆盘安装在精度为±2N 的适宜压力计上。将玩具以适宜的位置放在一个硬质平面上,使圆盘的接触平面与受试表面平行。5s内通过圆盘均匀施加所需的力并保持10s。


5.24.8

挠曲测试

本测试适用于玩具中起柔韧支撑作用的金属丝或杆件。将玩具固定在一个装有护罩的虎钳上(见图23),该护罩由冷轧钢或其他类似材料制成,弯曲部位外半径为(11.7±0.5)mm。在离试验部件与玩具主体交点50mm 处,垂直试验部件的主轴方向施力(70±2)N,并使其弯曲60°。如果试验部件从支撑点突出部分小于50mm,则在部件末端施力。然后,将金属丝反方向挠曲120°。上述过程以每2s一个周期的速度重复30个周期,每10个周期后停60s。两个120°弧度挠曲构成一个周期。


5.26

磁体拉力测试


5.26.2

有多个磁体或磁性部件的玩具

识别出玩具中最易脱落的磁体或磁性部件,应对其进行磁体拉力测试。如果不可能确定玩具中哪个磁体或磁性部件在测试中最易使磁体脱落,则可以对玩具上的其他磁 体或磁性部件重复进行此测试。


在不破坏玩具的情况下,将磁体或磁性部件以与测试磁体相吸的方向尽可能靠近测试磁体,如有可 能则使其相触。逐渐向磁体/磁性部件施加拉力,直到它与测试磁体分开。进行10次测试,如果测试磁 体从玩具上脱落则终止测试


5.26.3

仅含有一个磁体及其配对金属部件的玩具

在不破坏玩具的情况下,将金属部件尽可能靠近测试磁体,如有可能则使其相触。逐渐向金属部件 施加拉力,直到它与测试磁体分开。进行10次测试,如果测试磁体从玩具上脱落则终止测试。


5.26.4

仅含有一个磁体而无配对金属部件的玩具

在不破坏玩具的情况下,将镍圆盘的盘平面尽可能靠近测试磁体,如果可以则接触到磁体。逐渐向 镍圆盘施加拉力,直到它与测试磁体分开。进行10次测试,如果测试磁体从玩具上脱落则终止测试。。


5.27

磁通量指数

磁通量指数(kG2mm2)等于磁极表面积(mm2)和最大通量密度平方值(kG2)的乘积。


5.28

磁体冲击测试

将玩具相关的部件以最不利的位置放在水平的钢质平板上,使一质量为(1±0.02)kg、直径为 80±2)mm 的匀质金属重块跌落到玩具上,跌落的高度为(100±2)mm。 按照5.2(小零件测试)对脱落的磁体或磁性部件进行测试,确定是否完全容入小零件试验器。


5.29

磁体浸泡测试

将玩具或玩具部件完全浸泡在温度为(21±5)℃的适量去离子水中,持续4min。取出玩具并抖落 多余的水,在室温下放置10min。 浸泡测试循环进行共4次。 在最后一轮测试完毕后,立即按照5.2(小零件测试)对脱落的磁体或磁性部件进行测试,确定是否 完全容入小零件试验器。


玩具安全第3部分:易燃性能

测试条款
测试项目
测试结果
4.1要求

4.2头戴玩具

4.3化妆服饰

4.4供儿童进入的玩具

4.5具有毛绒或纺织表面的软体填充玩具(动物和娃娃等)

三、检测流程与机构选择,严谨保障安全

检测流程

·确定检测项目:根据玩具的类型,精准选择适用的 GB 6675 分项标准,确保检测的针对性和全面性。

·选择认证机构:务必选择具备 CNAS(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或 CMA(中国计量认证)资质的机构,这些机构经过严格审核,具备专业的检测能力和可靠的检测水平,能够为玩具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权威性提供有力保障。

·送样与测试:一般需要提供 3 - 5 个样品及申请表,检测机构在收到样品后,会按照标准流程进行测试,整个测试过程大约需要4 - 7 个工作日。

·整改与复测:如果玩具未通过检测,生产企业需要对玩具进行优化设计,如更换材料或改进结构等。经过整改后进行复测,复测通过率约 95%。这一过程促使企业不断提升玩具质量,确保市场上流通的玩具都符合安全标准。

·获取报告:检测完成后,企业将获得一份详细的检测报告,报告中需包含检测数据、样品照片及实验室签章,并且支持中英文版本,方便企业在国内外市场使用。

费用与周期

·费用:检测费用会根据检测复杂度有所浮动,常规项目的检测费用大约在 800 - 5000 元 / 款。如果企业有批量检测需求,还可以享受一定的折扣优惠。

·周期:常规检测周期为 4 - 5个工作日。若企业有紧急需求,检测机构也提供加急服务,但需要额外付费。

四、常见问题与注意事项,不可忽视的细节

材料变更需复检:若玩具的材料、设计或供应商发生变更,为了确保玩具仍然符合 GB 6675 标准,必须重新进行检测。这是因为任何一个环节的变化都可能影响玩具的安全性,只有通过再次检测,才能让消费者放心使用。

豁免与特殊要求:需要注意的是,公用游乐设备、含内燃机的玩具车辆等并不适用 GB 6675 标准。此外,从 2025 年开始,新增了含磁体 / 电池玩具专项检测,生产企业在生产这类玩具时,需要格外关注相关要求,确保产品符合最新标准。

六、违规风险,敲响安全警钟

国内销售风险:对于在国内市场销售的玩具,如果未通过 GB 6675 检测,一旦被发现,将会面临产品下架、罚款等严厉处罚,企业的品牌声誉也将遭受严重损失。这不仅损害了企业自身的利益,更重要的是,可能会让孩子们暴露在不安全的玩具环境中。

出口风险:在国际市场上,像亚马逊、TEMU 等知名平台,都强制要求玩具具备 ASTM F963(CPC 认证)、EN71(CE 认证)等资质,否则无法上架销售。

七、报告样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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